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整顿市场经营秩序,切实解决城区范围内夜市、赶集市场及流动摊点带来的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噪音扰民等民生问题,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整洁、文明、有序的经营购物环境,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夜市、赶集市场、流动摊点进行集中搬迁。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搬迁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2日止。
二、搬迁范围
(一)在长兴路、人民路、永兴南路、桃园小区、锦绣都会周边等城区范围内占道经营的夜市摊位。
(二)赶集天在长兴路、人民路、永兴南路、桃园小区等城区范围内占道经营的摊点。
(三)各乡镇(街道)人民群众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自行到农贸市场规划区内摆摊经营。
三、搬迁安置地点
兴仁市广禾综合农贸市场(兴旺路中段、市消防大队南侧)、桃园农贸市场、虎场坝市场。
四、搬迁方式
搬迁范围内的经营者应积极主动配合搬迁工作,自行到相应市场管理处进行咨询登记认证。搬迁到兴仁市广禾综合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可到广禾综合农贸市场指挥部办理登记入驻,先行登记的按功能分区优先参与好的摊位抽签并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五、搬迁要求
(一)凡在搬迁过程中拒绝、阻挠、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者,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自2021年5月23日起,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城区范围内的市场及道路两侧进行专项清理整治,禁止任何形式的占道、流动摆摊经营活动。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拒不配合搬迁而造成的法律后果概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